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调整东晓路接昌岗路以西,科韵路以东区域(详见示意图)的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社区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市民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确需外出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离穗或跨区流动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强化交通管控。地铁、公交恢复运营,其他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社会车辆、电动车、自行车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流动。
三、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秩序。属地、部门、单位、个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安排专人落实测温、扫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和“1米线”等要求,切实加强常态化防控措施。商超、农贸市场、美发店按最大接待量的75%限流开放。进入经营性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养老院、月子中心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营业,禁止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影片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各类宴会。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活动。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 海珠区关于继续实施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区域示意图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