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幢街 “清洁城乡、健康广州”爱国卫生日行动工作方案
海幢街 “清洁城乡、健康广州”
爱国卫生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亚运成果,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为创文迎国检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市、区爱卫办的工作部署,海幢街定于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全天,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清洁城乡,健康广州”行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 行动主题
全街广泛开展以“清洁城乡,健康广州”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军营驻地官兵、院校师生等各行业人员和市民群众、志愿者参加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控制吸烟、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健康和卫生防病意识;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统一消杀蚊虫,切断登革热媒介传播渠道,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 行动时间
4月22日(星期五)全天。上午9时30至12时,进行爱卫及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下午3时至4时,全街开展大扫除清洁行动;5时至6时为各单位统一灭蚊;晚上7时至8时居民住户统一烟熏灭蚊。
三、行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4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街道在宝岗大道新一佳宏宇广场,开展“清洁城乡,健康广州”、“第23个爱卫月暨垃圾分类”大型宣传活动,各社区要充分宣传,并以第23个爱国卫生运动、垃圾分类、除四害等主题及时更换宣传栏内容,张贴宣传海报,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清洁城乡,健康广州”全城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及辖内各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垃圾分类行动监督检查。
4月22日上午11时至12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城管科及环卫监督所、执法队等部门配合,分成三个工作检查小组,对街辖内市场、住宅小区等垃圾分类试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未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和没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单位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并视情况发出《责令限改通知书》。
(三)开展全街清洁大行动。
4月22日下午3时至4时,我街将全面开展全街性的清洁大扫除活动,街道设清洁活动中心点,组织街班子领导、党政办及街道城管线部门参加清洁劳动(具体见清洁活动通知)。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辖区卫生盲点等进行清洁行动。同时,社区要积极发动辖区机团、沿街店铺、肉菜市场、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按街道统一时间开展办公、生产和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活动。对单位公共环境卫生和办公室进行大清洁,做到公共场所没有堆积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散落垃圾,无积尘,无积水;办公室和生产经营环境整洁有序。当日下午,街道除党政办、城管线部门外,其它科室人员分别到挂点社区参与清洁活动。
(四)开展全街灭蚊大行动。
1、活动当天下午4至5时,按区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开展全街灭蚊行动。各社区要广泛发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铺、肉菜市场、建筑工地、住宅物业小区等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全面整治室内外环境,清除各类型蚊虫积水,填洼地,疏通沟渠,建设和管理好防蚊设施。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要主动深入居民住户,帮助引导群众清除各类型的积水、水生植物换水,控制蚊虫孳生源。
2、活动当天下午5时至6时,各单位统一灭蚊,街道办事处大院公共场所及辖内“除四害”承包单位,消毒站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灭蚊工作;晚上7时至8时,居民住户统一烟熏灭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科室、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根据街道工作方案,要统一部署,及时发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在统一时间内开展清洁及灭蚊工作,确保每个社区、学校、市场、沿街店铺、建筑工地、机关办公场所和部队营区步调一致,统一行动,清洁和灭蚊效果明显。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社区要以倡议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团单位、物业小区、居民住户,上门动员,宣传到户。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宣传发动覆盖面。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4月22日全天,街道有关领导、城管线部门将会到各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对于没有按要求开展行动的社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活动当日,街道除党政办、城管科、执法队、环监所、消毒站外,其它科室除安排一人留守,其他人员均分别到创文挂点社区参与清洁灭蚊工作。各社区清洁及灭蚊具体工作由各社区居委会书记统一安排布置。
(五)收集信息,及时报送。各社区请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图片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以OA形式送街城管科汇总上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