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撑。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保健食品的监管,一直是我局特殊食品领域监管工作的重心,大家坚持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局针对保健食品行业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健食品行业百日整治”“保健食品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行动”等。2021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917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642家次,召开保健食品宣传活动3场次,共派发宣传资料236份;完成保健食品抽验任务11批次,查办保健食品案件9宗,结案4宗,罚没6.14万元。
一、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为切实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大家落实保健食品企业索票索证备案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以信息化手段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互联网+市场监管”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所有在售的尚在保质期内的保健食品品种和批次等追溯信息逐步录入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确保所售产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二、发挥保健食品示范店引领带动作用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555号)的要求,我局先行完成了4家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同时,引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加强学习交流,共同提高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整体规范化水平,确保保健食品消费安全。
三、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四个最严”,掌握老年人保健品经营底数,规范相关企业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范围、产品、方式以及约束机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广州市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和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行动方案》等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加强对老年人群体普遍关注的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保健食品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入网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组织旅游等任何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特别是以先容健康、养生常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假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断压缩保健市场违法行为滋生的空间,对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和“处罚到人”的要求,实施联合惩戒。
四、开展保健食品“五进”活动,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
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宣传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通过观看保健食品小视频、现场咨询答疑、消费亲身体验宣讲等,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增强老年人自主防范意识,2021年大家进区3家养老院进行相关宣传,共派发宣传资料350份,接受咨询110余人次。
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布消费警示
多种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热线,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开辟老年人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辖区18个街道宣传栏发布消费警示、监管信息、假冒伪劣商品防范常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