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珠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0号的答复
黎晓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小厕所”实现“大民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圣堂岗公园附近甚至仑头西片区没有公厕”和“在仑头环村北路2号垃圾点设置公厕”的建议。经向官洲街道办事处了解,目前街道已在仑头西区设置有公厕,位于横村北路33号,距离圣堂岗公园约一百多米,距离环村北路2号垃圾点也只有一百米左右,街道公厕开放时间为每天6:00-21:00,由官洲街道管辖并安排环卫工人进行专人保洁。
二、关于“公厕管理规范化”、“管护标准化”、“公厕问题检查和整改”的建议。据统计,全区现有205座公厕由我局管辖,其中专人看管公厕117座,巡回保洁公厕82座,外单位保洁6座,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我局积极落实“一厕一策”保洁要求,分为专人保洁和巡回保洁两种模式,实行16小时保洁(6:30-22:30),配足配齐“六小件”,完善环卫公厕指示牌等标志。安排专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整改问题,对粪池情况加强监控,按计划开展巡回抽粪工作,日均抽粪近80吨。根据市、区工作部署,我局已于2023年底完成了《海珠区“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全区提升改造公厕56座,男女厕位比例达到2:3,功能间设置合理,人性化服务设施齐全,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90%,基本实现设置科学、富有特色、功能完善、便民实用、管理精细的工作目标。
三、关于“加大文明用厕宣传力度”的建议。我局已制作并张贴宣传告示,在厕所内显眼位置提醒公众保持卫生,正确使用卫生设施;利用媒体平台(如互联网、社交媒体)发布公益广告,普及文明用厕常识;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包括在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不同场合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
我局将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结合职能定位,继续配合推动相关工作。
专此答复。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曾闽东,电话:3434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