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民政局对海珠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4025号提案的答复
周毅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老人助餐网点规划的建议
通过整合统筹养老服务资源,统筹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类资源,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闲置、存量设施,我区已建成1个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256个颐康服务站,辐射全区社区家庭,形成以区级平台为核心的“1+18+N”的海珠大养老服务网络,要求均需具备助餐配餐功能,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础上完善助餐配餐服务网络,并综合运用财政资助、场地支撑、税费减免等多种措施减轻颐康中心或者颐康服务站运营压力,促进健康持续发展。截至2024年6月底,我区各街道针对周边老年人需求进行摸查,整合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等资源,布局长者饭堂,共设置92个长者饭堂,开展助餐配餐人次多达35.6万次,实现助餐配餐服务功能全覆盖。
二、完善老人助餐服务制度体系的建议。
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 号),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我区制定《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在主题教育中推动长者饭堂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长者饭堂建设,推动长者助餐配餐提质增效,强化长者饭堂标准化建设,提升助餐配餐服务品质。
鼓励各街道引入各种模式扩大助餐配餐,目前主要有以下7种:一是自主供给服务模式,如各街道的自建厨房模式;二是单位食堂专区(窗)服务模式,如新港街与中山大学合作的高校专区模式;三是集体用餐配餐服务模式,有集体配送资质的单位为长者饭堂进行配餐;四是餐饮门店助餐服务模式,如南华西街与华辉拉肠合作模式,新港街和昌岗街计划与知名餐厅合作;五是养老服务机构辐射服务模式,养老院或颐康中心等为长者饭堂提供送餐服务;六是对于城中村,就餐需求较少的区域还可以采取邻里互助服务模式,由亲属、邻居为老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七是打造6个引领性长者饭堂参与市的引领性长者饭堂评选。
三、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单位监管的建议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长者饭堂运营和服务的监管。一是通过日常排查,摸清老年人助餐配餐单位的底数。确定各助餐配餐单位的经营主体,督促经营主体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通过现场检查,排除食品安全各项隐患。督促经营主体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完善三防设施设备、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工作。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全力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持续开展长者饭堂明察暗访和巡查督导工作,制定检查指标,对运营机构的经营资质、场地设施、人员配备、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在长者饭堂显眼位置设置意见箱或将《服务意见收集表》装订成册放置于显眼位置,收集老年人意见,每周查看,每月至少回应一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管、公众监督。
感谢你们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撑,欢迎继续对大家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郑玲,电话:3407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