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单位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1 15:26:48
来源: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海珠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卫健通〔2020〕30号)和《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海珠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卫健通〔2021〕30号)精神,经机构申报、遴选测评、组织专家现场复核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以下3家托育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来信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写清或讲明异议事由。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须署(报)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未按要求办理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707室,邮政编码:510300,联系电话:020-84158625)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