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广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要求,积极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工作领导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建全法治政府工作领导机制。以强化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体制建设,把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中,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合作的“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要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高质量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大大法治思想。二是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重大行政决定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或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对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或与重大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均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严格实施
一是切实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引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法治政府工作,当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参谋助手。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具体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引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统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律常识考试。
二是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视和支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深刻认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局《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常年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聘请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大事项,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查等服务,充分发挥了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和降低损失等突出作用。
三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全系统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国共产党清廉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宣传,宣传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局党组会议专题重点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大大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等,党组书记强调学习习大大法治思想,关键在运用,在落实。
四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将普法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便民措施、办证流程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新媒体,向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等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线上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内容在工作中的实践应用。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全系统共2535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提高干部职工法律常识的熟悉度和知晓率。
三、履行“放管服”政府职责,压实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开展审批许可事项梳理,推行部分审批许可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等政务电子化,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今年,我局“马上办”事项已达50项,占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89.28.%,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承诺总时间较法定总时间缩短达94%,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能。全年,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共12大项59小项,办理情况:2022年截至11月10日,申请受理4312宗、办结4312宗,所有受理件均按时办结。没有收到群众对我局审批效率、人员态度、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投诉或信访反映。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监督执法水平。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代孕、整治医疗美容乱象等专项行动,加强传染病防控、疫苗接种单位、核酸采样点的各类督导检查,严肃查处扰乱疫情防控、超范围执业、虚假医疗宣传等违法行为。推进公共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抓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监管。在严格查处违法案件的同时,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主动在信用广东、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数据,自觉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共实施行政处罚共实施行政处罚207宗,罚款1193700元,没收违法所得8791元;实施行政检查12023次,其中225个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监督完成率均达100%。
三是积极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海珠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精神,再次认真研究卫生健康领域下放行政执法职权。提前预判、组织策划,对《广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决定下放的事项,组织街道4场卫生健康领域业务培训,编印1本卫生健康事项法律汇编、工作指引印发至街道。区卫生监督所到各街道开展现场引导32次,开展联合执法72次,解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合法性问题,针对性引导解决卫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化,接受行政监督常态化
(一)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升服务质效,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完善重大信息媒体发布机制。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先后在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平台发布报道250余条,第一时间将疫情最新政策、最新动态、最暖故事传达给广大市民。同时通过“海珠发布”公众号,定期更新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信息,为居民提供核酸采样便利。二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公开依据、公开方式、责任部门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规范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截至2022年11月10日,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区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120余条。三是着力打造疫情防控专栏。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疫情防控信息,我局开设专栏,对疫情防控政策、疫苗接种信息、防疫措施引导等相关信息进行发布,为居民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行提供便利。
(二)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实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24件,协办16件,均按要求办理答复工作。认真处理区人民检察院给我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针对指出的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时限书面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处理结果,针对提出的检察建议,切实实行。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落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截至目前,本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我局已按时作出复议答复,复议决定维持我局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的海卫健信处[2021]78号《答复意见书》。2宗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五、2022年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总体工作主要集中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法治政府宣传的重心也侧重在疫情防控相关的方面,其他方面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足。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迈入新阶段,下一年度,我局将在这几方面进一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省、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法制教育责任制,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法制教育的实质和含义,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按照部署,着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调整街道实施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事项不脱钩。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规定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