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各个方面,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大大法治思想,加强本部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大大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精神实质,自觉贯彻党的行动纲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传达贯彻习大大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农业农村为重点,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在法治轨道上努力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
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办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海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科学决策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进行挂网公示。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法律专业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三、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执法大队和负责行政审批、法制审核的相关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取得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四、行政执法情况
截至11月10日,我局共核发151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5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7份动物诊疗许可证,办件满意率100%。
执法办案方面,立案5宗,办结案件7宗(含2021年12月立案案件2宗),已入库罚没收入74767元,其中2022年立案5宗64569元,2021年立案2宗10198元。
所办案件严格按照规定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依据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均符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适用标准。同时由于我局以办案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采用“说理式”办案方法,对当事人详细说明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受罚。
五、政务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实施网上信息公开。定期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规定应公开、能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二是推动资产交易信息公开。社会公众可随时在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信息查询,农村集体和各级交易管理机构在标的物现场、联社宣传栏张贴交易信息,创建微信平台系统,群众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实时查询全区集体资产交易信息。三是按照司法机构和信用管理部门要求,在相关信用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行政监督情况
做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杜绝徇私枉法、故意刁难现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到清廉执法。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证据收集,对违法行为认定基于充足的事实根据。对违法行为的裁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严格规范,对需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坚持集体会商、会议决定的制度。通过系列举措,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七、工作成效
2022年,我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执法文书齐全,执法权限符合法定要求,无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执法不到位、玩忽职守等情况,无对举报、投诉不及时受理、不及时查处的情况,无对上级交办或移交查处的案件事项不及时查处、处理的情况;各项具体行政行为,严格依法以本单位的名义实施;执法文书使用、案件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基本规范。2022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存在困难和下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2023年,我局工作计划如下:一是继续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机构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建设,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政行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围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强化法治、德治与自治教育并重,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海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