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厘清各项职权责任。自制定权责清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2022年,按照上级要求,在原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比对省、市行政权力通用目录,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外公示,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局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我局制作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确定了三大类针对社会大众及辖区商事主体的普法内容,覆盖商事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商标、广告、公平竞争、传销、直销、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食品药品、常识产权、价格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切实落实普法责任。
(三)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梳理工作。在全面厘清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完成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梳理工作,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全面完善了我局各项服务事项清单及内容,为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助力。
(四)清理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引导精神,在区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下,我局对各项工作中涉及向办事群众索要证明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予以清理。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各项行政决策。2021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我局修订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完善了大案要案的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及《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有效完善了区局各项执法决定的科学决策流程。2022年1月1日至12月12日,共召开大小案审会21次,讨论研究案件209宗。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26次,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
(六)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支撑市场主体发展,培育新动能,创新服务举措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一是深化营商环境5.0改革。迭代升级CBSO服务官制度,为三七文创、趣虎网络等20多家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升级“一网通”平台,推出“穗澳通”服务,澳门地区申请人最快0.5天实现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截至9月底,全区共有商事主体19.71万户,同比增长3.72%。二是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连续三年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获评A级。重视质量标杆培育,1家企业获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6家企业(组织)入选2022年广州市质量品牌百强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凤凰创意产业园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线下服务站点揭牌启用。三是创新要素集聚发力。加快推进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建设,成果斐然。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诞生海珠,风靡全球。全区专利创造稳步增长,截至10月专利授权量7681件;其中发明专利2112件,同比增长16%。支撑首届“博鳌亚洲论坛创新与常识产权保护会议”召开,发布全国首个《专业展会常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处理规范》团体标准,推动全市首单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探索推动海珠区常识产权证券化落地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发挥常识产权创新动能。四是信用监管机制更趋完善。上线全市首个区级“信用分析系统”,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效能。加强对“四新”企业包容审慎监管,通过信用风险分类、规范精准检查、容错纠错监管、健全信用修复等多维度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七)坚持关切民生热点,强化风险隐患防控。严格守住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防范风险隐患。一是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连续5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A级(优秀),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完成全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覆盖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8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提升至A级。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上线和录入率全市排名第一,食品快检23.83万批次,合格率98.94%,已完成千人1批次抽检任务指标的133.10%。二是药械安全监管扎实有效。作为全市首个试点区域,稳步推进药品自助销售服务工作,为发展药品零售新模式积蓄经验。排查经营药械重点产品对象491家次,重点企业468家次,重点环节对象207家次。超额完成268批次药品抽检,合格率98.5%。持续推进海珠区美妆日化产业“链长”工作,联合公安部门跨区破获一宗重大化妆品侵权仿冒案件。三是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全面铺开。检查使用单位347家,查处违法案件16宗,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行动,设备定检率达99.39%。清理“僵尸”设备,公告注销135台设备。全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四是产品质量安全筑牢底线。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销售企业81家次,行政约谈13家次。开展校园周边监督检查16次,检查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销售主体121家,处置198件“三无”产品。重点核查电线电缆、燃气具等重点产品的质量违法线索,立案13宗。
(八)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治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促进市场监管更加及时、科学、有效,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稽查执法展现新作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首创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提升干部执法能力。全省率先建立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严把食品经营者入口关。牵头组建海珠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对重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全年查办各类案件716宗,罚没入库1619.14万。二是公平竞争审查和价监竞争执法提档升级。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书面会审20余次,自查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文件440份。被列为广东省“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先行区申报推荐单位,启盛会展产业园入选省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园区。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涉企违规收费、医疗乱象等重点领域价格专项整治14项,立案14宗。三是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持续加强。发挥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对广告产业要素的集聚作用,8月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考核,全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宗,罚没265.50万元。查出网络违法线索84条,要求两大外卖平台及时下线证照不齐、超经等商家89家。四是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消费维权哨点作用,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7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147家、ODR企业18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店9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8.0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32.6万元。查办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企业广州分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罚款一案,社会反响良好。五是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加大。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2家纳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考核农贸市场按时完成改造,13家圩日市场关闭或转型,剩余51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中。
(九)紧跟防控形势要求,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在守护群众健康安全上彰显新担当。一是围绕疫情防控快速响应本土疫情,先后派出300余名机关干部下沉一线,高效完成组建珀丽酒店隔离专班、支援南洲管控区、白云区密接隔离人员管理及“0408”“0708”“1022”等突发疫情社会面防控等工作。二是突出疫情防控重点。狠抓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餐饮单位等环节,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优化“珠事通”购药管理小程序,累计推送退热药品销售信息超100万条。进驻方舱开展抽查供餐4626宗,合格率98.56%,累计保障广州方舱和海珠方舱231.99万人次用餐食品安全,做到零投诉、零差错、零感染、零事故。三是突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常态化实行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人员、产品和环境“三强化三覆盖”、“四必检”举措,坚决阻断由物到人的传播渠道。共采样2.99万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关注市场经营秩序。在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下,打击囤积居奇、保障食药安全、全力平抑物价,“1022”疫情以来采集价格数据9915条,发出告诫函9841份,查出价格违法案件5宗。
(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从严开展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中共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决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坚强有力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形成“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二是全员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到疫情防控之中,特别在海珠“1022”疫情来袭之时,全员闻令而动,勇于担当,以最快速度投身本土疫情处置支援工作,百余名同志奋战在康鹭、大塘、龙潭等一线,同时立足市场监管职责,以进口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为抓手,科学精准分级分类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查纠“四风”,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工作纪律、执法行为经常组织不定时检查或抽查,对于出现的不良倾向苗头,及时纠正,纪律作风得到新加强。2022年6月,我局机关党委荣获“2021年度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示范党组织”称号。
(十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精神,坚持用习大大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形成更高水平的市场监管法治服务和监管体系。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国浩为全体局领导作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常识讲座,更新法律储备,落实依法行政。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改革后职能增多,执法人员总数减少,水平参差不齐,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极为不利。因机构改革,原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整体并入市场监管局,同时我局还接收了区发改局的价格执法职能,区科工商信局的专利执法和商务执法职能,与此同时,我局有一批办案骨干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权责数量增加与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尤其是2020年9月,市场监管所划归街道管理后,人员流动性增大,往往刚培养出的办案骨干,就因各种原因被抽调到街道其他部门工作,这对保持执法力量的稳定也极为不利。大部分执法单位反映缺乏熟悉案件流程及操作办案系统的执法人员,办案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部分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导致行政应诉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对部分举报案件处理不及时,导致超期答复或超期未答复举报人;对于部分投诉、举报事项,采取了最便捷、最简单的调查取证方式,主动避开较为复杂的调查取证过程,导致有些案件或者举报答复在面临复议、诉讼时,出现证据不足的现象,存在一定执法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机构改革后我局权责数量倍增,而部分执法骨干因编制问题分流到其他单位,新入职的公务员刚接触执法办案工作,缺乏办案经验,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良莠不齐。针对此情况,我局拟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重点加强局法制审核人员和各办案机构法制员的培训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系统性、内容更丰富的培训计划,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以点带面的法制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各专业科室的业务引导作用,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工作,以本部门法规、新法为重点、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落脚点,深入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执法办案业务的要求,帮助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充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引导意见》(国发办〔2018〕1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穗司函〔2019〕922号)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穗市监法〔2019〕39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已完成的情况,进一步细化,查缺补漏,完善我局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为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完善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方法。我局将继续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最新要求,参照我局现有的综合执法评价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项行政行为实际情况,加紧研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方法。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各执法单位的案件核审情况、复议诉讼及听证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提醒执法单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对接工作。针对2020年9月以来,各市场监管所划归街道管理的实际情况,尽快理顺区局与街道的关系,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制定推进执法权下放工作方案,确保区局、市场监管所、街道沟通顺畅,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