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珠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反映。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广州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特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一)建立健全琶洲数字岛建设体制机制(市基层改革创新项目)。印发实施《琶洲试验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政策研究储备,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清单,争取上级政策资源倾斜。建立“琶洲智库”,探索琶洲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运营模式,打造数字经济“琶洲指数”。加快琶洲实验室建设,推进重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首席建设服务官作用,加快推动琶洲试验区项目建设。
(二)增强数字经济动能。探索推动数据立法。启动数字经济人才认定。加速数字应用场景落地,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有序推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供给、医疗健康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治安防控、应急防灾、生态治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社会治理应用场景。
(三)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优化城市更新业务流程,推行并联办理和容缺受理机制。为“三旧”改造项目“量身定做”产业规划,引入特色产业。出台《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引导意见》,规范城中村改造、国有产权自主改造用地等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标准。按照商业办公总量配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提高公建配套设施韧性。出台并分步实施中大国际纺织时尚中心推进建设总体工作方案。针对海珠湿地周边街区提出高质量街区精细化管控及建设标准。出台并分步实施海珠新活力文商旅融合圈建设工作方案。健全土地储备“五个一”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挖潜存量、提质扩容。实施城中村改造“五个一”工作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四)落实各项改革创新试点政策。以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围绕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政务服务效能等重点领域,落实一批含金量大、企业和群众呼声高、示范带动效应强的综合授权改革事项。以广州市争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为契机,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高效便捷,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
二、进一步打造安商暖企海珠样板
(五)打响安商暖企“五个一”品牌。深入实施安商暖企“五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主动服务、加强走访,针对企业经营堵点、痛点问题,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托海珠区经济数据分析和交换平台建立的线上服务机制,即时掌握企业诉求,无纸化全流程调度,打通信息沟通“最后一公里”,确保企业有所呼、部门及时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为企业提供贴心、精准、优质的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六)提升首席服务官机制。打造投资促进、商事、税务、建设、规划、法务、属地等7项ToB端涉企服务和人力资源、安居、教育、医疗等4项ToC端涉人服务的服务官队伍,为企业与产业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个性化、全流程、定制式的服务。建设区级企业服务平台首席服务子平台。
(七)全面实现政企民沟通“零距离”。畅通政企民沟通渠道,通过与民营企业家、中小企业负责人召开恳谈会等多种方式,现场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常态化研讨交流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专业力量,为重大改革问题建言献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为企业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宣讲、政务服务咨询和诉求受理服务,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八)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依托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完善惠民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展惠企政策分类和标签化管理,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强化政策精准推送,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三、进一步深化便利化改革
(九)开办企业。全面推行“照、章、税、保、金、银”(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全流程0.5天办结。依托“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实现无介质一网联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简化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研究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十)办理建筑许可。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全面推行一站式网上办理,从取得用地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6个环节,行政审批1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推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提升审批效率、服务质量。融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两个维度,构建“双风险矩阵”,差异化、精准化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获得用电用水用气。持续做好低压用户“四零”和高压用户“三省”服务。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全过程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3天通电、有外线工程7天通电;高压用户3个环节,供电企业办电报装业务12个工作日内办结。打造“停电可转供、故障可自愈”的坚强电网,2021年底前配网可转供电率达到99%。探索在琶洲试验区加快建成“7个100%”数字示范配电网。推进“电水气协同报装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电水气过户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十二)获得信贷。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撑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撑区内小额贷款企业推行快审快贷、按日计息等惠企便民举措,更及时更精准提供融资支撑。
(十三)不动产登记。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实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证照在线签发、纸质证书免费邮寄,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落实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业务范围拓展要求。深化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服务。
(十四)纳税。应用165项高频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和244项涉税(费)业务“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优化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五税合一”办税服务,加快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简并纳税次数。推广“财税衔接”“智能导办”,压减纳税时间。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免费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推进境外人士“无差别便利办税(费)”服务和“港澳企业及居民税费境外线上办理”服务。
(十五)跨境贸易。用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深入实施单证无纸化提交和电子化流转,为企业提供全程可跟踪物流信息服务,以及电子支付、外汇结算、信用保险等金融集成服务。推动创新海关监管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进“远程监管模式”“智慧审证”“智能审图”。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开展穗港澳投资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探索开展公证文书信息共享,推进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应用。
(十六)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依托市公共资源“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工、工程验收申请等环节全过程在线办理。落实在线开标、在线开具电子保函、远程异地评标、信用管理等措施。
(十七)实行合同。完善随机自动分案系统,形成“智能识别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独任制适用激励机制,实施适用独任制的案件标准,对民商事案件确立以独任制的适用为主、以合议制的适用为辅的审判组织原则。推进审判实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创新从立案到归档无纸化“一站式方案”。构建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健全商事合同纠纷非诉解决、诉调速判机制。
(十八)办理破产。加强审判人员与管理人之间的对接,加快审结现存破产案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建立财产登记、社会保障、征信记录等方面的协调机制。
(十九)保护中小投资者。全面发挥海珠区调解中心功能,统筹用好全区调解资源。依托市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供分流推送案件、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在线服务。落实诉前调解机制,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均可适用。完善律师调查令、书证提出令等制度,依托市网上申请律师调查令平台,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取证据便利度。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化团队,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快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整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普法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社区。
(二十)劳动力市场监管。力争率先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程“网上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创建1-2家金牌调解组织。积极推动打造省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治理海珠试验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率先在全市试点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依托市企业工资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用人单位员工工资发放情况动态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研究就业创业景气指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搭建灵活用工、共享用工信息平台,设立服务专区。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
四、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效能
(二十一)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实施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交换、开放利用的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法治环境。安全有序推进政企数据共享对接与开发利用,构建政企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完善区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集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城区运行数据。
(二十二)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在国家、省、市基础上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依托市区两级政务云平台、市政务区块链基础平台,推动各领域政务数据“上云”“上链”、协同共享。
(二十三)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政务服务。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改革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城通办”,提升“零跑动”“不见面”“免证办”服务事项比例。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四免”(免材料、免表单、免实物章、免手写签名)。
(二十四)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各事项由首办环节责任单位总牵头,制定协同审批工作方案,重新编制办事指南,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导办服务。
(二十五)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持续推动放权强区,加强人力财力保障,确保市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疏解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五、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
(二十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审查质量,实现审查规范化。
(二十七)强化常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专利、商标、版权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与广州互联网法院等部门协作,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促进常识产权运用,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健康等领域,培育和扶持一批优秀核心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开展专利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树立会展常识产权保护海珠样本,打造全流程会展常识产权保护模式。发挥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常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探索发展数字会展常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
(二十八)构建信用全周期闭环监管。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各领域实施行业信用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不同等级企业抽查频次。实施信用修复“一网通办”机制。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
(二十九)推行行业综合监管。聚焦数字经济等新经济领域,探索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三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以容错纠错为导向,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分类量身定制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实施对互联网医疗的监管,提高纠纷处置能力。
(三十一)加强社会共治监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及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督促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公开承诺。针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点行业,守住监管底线。建立“吹哨人”、内部人员依法举报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内部举报人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三十二)提升智慧协同监管。依托市智能化行业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打造“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的智慧监管模式,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协同化。统一数据标准,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行政执法两平台”“互联网+监管”四大监管体系融合互通。在食品药品、税务、海关、城管等监管领域推广应用“云监管”,减少实地监管次数。
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由“一把手”亲自抓,抓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地。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制定本领域改革方案,明确配合部门责任分工、改革时序和节点安排。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一体化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任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提高改革政策的可及性,确保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