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珠区司法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电话:020-34370541)。
一 概 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引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充分利用资讯媒体、微博平台、各级官方网络、社区宣传等多种信息宣传途径,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用好自有网络平台。做好海珠区司法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两大自有官方宣传平台的信息收集、公开和发布工作,部分司法所开辟法治宣传微信平台,不断加强各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每天信息的更新和舆情收集,其中官方微博做到每天发布新信息不少于5条,并及时发布大型法律宣传活动、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现场咨询会等面向社会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信息,以提高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是发挥实体宣传阵地作用。不断完善局法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等设备的职能、办事指南类信息发布;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栏、法治影片播放点、办公楼宣传橱窗和服务大厅宣传资料索取点等实体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对政府重大信息、关乎民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宣传。
三是依托各类宣传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信息时报》社区版等资讯媒体、市政法网、市司法局官网、市依法治市网等各类各级宣传平台,发布我局工作信息动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信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海珠区司法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的0.35%,都是办事指南类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在局法律服务大厅、各基层司法所、全区257个社区居委会中设立资料索取点,方便来访办事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二是联合《信息时报》社区版和平安版,通过“以案说法”、“欧所说法”等栏目每月刊登经典案例,并附上“便民小贴士”,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利用海珠湿地公园显示屏、南洲客运站显示屏等社区法治影片播放点,公布法治宣传信息;四是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发布,使群众获得最新资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 其他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9132人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0次。
五 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一步细化。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完善局官网、官方微博、服务大厅显示屏等官方宣传平台运营和管理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共享互联制度。三是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充实、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七 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单位:条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